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辽教发〔2011〕43号),现将2016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第一次结项。
二、结题方式
结题方式分为验收结题和免验收结题。
(一)验收结题
依据入选创新团队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中提出的预期成果及经费预算,审核评审该创新团队的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达到预期成果的予以结题。经费使用与原预算有出入的,需附经费使用说明。
(二)免验收结题
免验收结题条件(须满足其中至少1项)
1.自立项以来,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
2.自立项以来,依托科技平台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自立项以来,创新团队带头人或骨干成员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或在《Science》、《Nature》发表论文1篇。
4.自立项以来,创新团队带头人或骨干成员当选或入选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中组部千人计划、973首席科学家。
5.自立项以来,创新团队带头人或骨干成员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的博士论文获得国家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6.自立项以来,创新团队已完成的决策咨询类研究报告被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时采纳。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免验收结题材料
1.纸质版材料:
每个申请免验收结题的创新团队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1),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的复印件、免验收结题依据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
请登录东北财经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在“纵向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并在“项目文档”中上传《免验收结项审批书》(word版)、佐证材料(pdf版)、《一览表》(excle版,填写时,务必填写清楚、全面,尤其是后续资助项目)等电子版材料。(请将以上3个文件打包压缩并以负责人姓名命名上传)
(二)验收结题材料
1.纸质版材料:
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总结报告》(附件4),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的复印件、团队完成成果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一式三份。
完成成果可提供原件或有资质的图书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查询报告)。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材料原件,上报材料只提供复印件。上报复印件上盖章确认材料真实性。
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团队带头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结题,但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的除外。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项。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结题的,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能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结题,但被转载的除外。
2.电子版材料:
请登录东北财经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在“纵向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并在“项目文档”中上传《总结报告书》(word版)、佐证材料(pdf版)、《一览表》(excle版,填写时,务必填写清楚、全面,尤其是后续资助项目)等电子版材料。(请将以上3个文件打包压缩并以负责人姓名命名上传)
(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5日17:00。
联系人:邹化勇、丛丽丽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电子邮箱:kyc353@163.com
项目申报QQ咨询群:149811417
科研处微信公众平台帐号:dbcjdxkyc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理工类)
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
附件4: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总结报告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