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东北财大办发[2007]9号文件精神,2017及2018年度托保费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学龄前(包括2017年9月入学的)子女的教职工要在本单位如实申报,由单位统一填写《职工托保费发放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二、发放形式:由校财务处打入个人工资卡内。
三、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14日下班前,将《职工托保费发放登记表》送交校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地点:校医院309房间,联系电话:84710458)。
特此通知。
附件:
职工托保费发放登记表.xls
校医院
2018年6月4日